陈粟[1]部在一两个月内应只打小仗不打大仗

(一九四七年十月三日)

陈粟,并告刘邓[2]:
   你们兵力业已展开于广大地区,现应确定一个月至两个月内只打小仗不打大仗。各纵应划定地境,每纵几个县,从事歼灭境内小股敌军、民团、土匪、保甲,建立政权,实行土改。每县拨出一个营的架子(干部)及一个连的兵力,建立各县武装基干。各纵主力则在自己辖境内往来机动作战,包括破击铁路在内。你们五个纵队范围,不但包括陇海以南、运河以西、平汉以东、淮河以北,而且可以一部渡淮南进,直达寿县、合肥、巢县之线以东长江以北地区,与刘邓区域、苏中、苏北完全衔接。如一个月至两个月时间不够,还可酌量延长,使敌主力置于无用之地,疲于奔命,而我则于短期内歼灭了敌之爪牙,建立了我之根据地,为不久将来集中兵力作战打下基础。此种工作看似不甚重要,实则具有伟大战略意义。你们冬衣问题亦须照刘邓办法,令各纵自己分别向商人及有花布民家用借贷方法(将来还钱分文不少)解决。每人制棉衣一件即可过冬,不要盼望后方运送,以致误时。
   军委
   三日二十二时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陈粟,指陈毅、粟裕,当时分别任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副司令员。
   [2]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