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抗日战争经验提出持久战军事理论

   "七·七"事变爆发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最后关头。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具有民族自尊心和爱国热情的人士,都积极要求抗日,希望通过全民族抗战,战胜侵略者,保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实现民族的独立与解放。但日本是东方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同日本相比,我国在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都非常落后。中华民族的抗战前途如何?我们能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怎样争取最后的胜利?在这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上,全国上下都在思考,但许多人都未得出正确的结论。

   在毛泽东的思考中,抗日战争是持久战的认识是很早就有了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告诫全党全军,我们的面前站着两个强大敌人,一个是国内反动势力,一个是国际帝国主义势力,这规定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持久性,不要幻想胜利很快就能实现。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毛泽东逐步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研究抗日战争的有关问题。他在许多文章、讲话中谈到,要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必须充分唤起广大民众,使之加入到抗战队伍中来。这需要我们付出极大努力,做长期的艰苦细致的工作。随着日寇侵略的加深,毛泽东的提法逐步明确。1936年7月16日,他在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阐述了中日战争的一般发展趋势。他指出:"日本在中国抗战的长期消耗下,它的经济行将崩溃;在无数战争的消磨中,它的士气行将颓靡。中国方面,则抗战的潜伏力一天一天地奔腾高涨,大批的革命民众不断地倾注到前线去,为自由而战争。所有这些因素和其他的因素配合起来,就使我们能够对日本占领地的堡垒和根据地,作最后的致命的攻击,驱逐日本侵略军出中国。"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此时他关于抗日战争是持久战的观点已经比较明朗化了。这次谈话的一些观点,在后来的《论持久战》一文中得到了全面展开。

   1938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毛泽东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发表《论持久战》的长篇演讲。他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抗战十个月来的战争经验,科学揭示了抗日战争的特点、前途及发展规律,使他前一个时期提出的关于抗日战争是持久战的战略思想达到了系统化。这篇论文的发表,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持久战理论的全面形成。

   在这篇演讲中,毛泽东首先回答了抗日战争为什么是持久战及最后的胜利为什么是中国的这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他指出:"中日战争不是任何别的战争,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帝国主义的日本之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的一个决死的战争。全部问题的根据就在这里。"

   毛泽东具体分析了中日双方互相对立的各种特点。日本方面,第一,它是一个强的帝国主义国家,它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在东方是第一等的,在世界上也属前列。这是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基本条件,战争的不可避免和中国的不能速胜,就建立在日本国家的帝国主义制度及其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上面。第二,日本社会经济的帝国主义性质,决定了它所发动的战争的帝国主义性质,它的战争是退步的和野蛮的。日本战争比较地小,其人力、军力、财力、物力均成缺乏,经不起长期的战争。第四,日本战争的反动性,决定了日本失道寡助。中国方面,第一,我们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各方面都不如敌人。战争之不可避免和中国之不能速胜,又在这个方面有其基础。第二,中国处在历史的进步时期,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就是这种进步的主要代表。中国今天的解放战争,就是在这种进步的基础上得到了持久战和最后胜利的可能性。中国的战争是进步的、正义的战争。能唤起全国的团结,激起敌国人民的同情,争取多数国家的援助。第三,中国又是一个很大的国家,地大、物博、人多、兵多,能够支持长期的战争。第四,中国战争的进步性和正义性,将得到国际社会的广大援助,得道多助。总起来说,敌强我弱,敌小我大,敌退步我进步,敌寡助我多助,这就是战争双方相互矛盾着的基本特点。这些特点,规定了和规定着双方一切政治上的策略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规定了和规定着战争的持久性和最后的胜利属于中国而不属于日本。由于敌强我弱,日本能够在中国有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的横行,中国不可避免地要走一段艰难的路程,抗日战争是持久战不是速决战。然而,敌我之间小国、退步、寡助和大国、进步、多助的对比,又规定了日本不能横行到底,必然要遭到最后的失败,中国决不会亡,必然要取得最后的胜利。"亡国论"只看到敌强我弱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速胜论"忘记了敌强我弱这个方面,单单记起了其他方面。他们都犯了主观的、片面性的错误,都是战争问题上的唯心论和机械论。

   根据对中日双方相互矛盾着的各种特点及战争过程中双方力量强弱对比的变化趋势的分析,毛泽东科学地预见到,中日战争的持久战将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的时期。敌人凭借其强大的军事、经济实力,大举进攻中国,占领大城市和交通线,扩大领土、人口和资源,试图迅速征服整个中国。面对敌人的强大攻势,我所采取的战争形式,主要的是运动战,而以游击战和阵地战辅助之。此阶段中,中国虽有颇大的损失,但同时却有颇大的进步,这种进步成为第二阶段继续抗战的主要基础。

   第二阶段,是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的时期,亦即战略相持阶段。第一阶段之末尾,由于敌之兵力不足和我之坚强抵抗,敌人将不得不确定一个战略进攻的终点,到达此终点后,即停止其战略进攻,转入保守占领地的阶段。第二阶段仍将有广大的战争。此阶段中我之作战形式主要的是游击战,而以运动战辅助之。此时中国尚能保有大量的正规军,但尚难迅即举行战略反攻。除正面防御部队外,我军将大量地转入敌后,广泛发动游击战争,并尽可能地调动敌人于运动战中消灭之。第二阶段是整个战争的过渡阶段,也将是最困难的时期,然而它是转变的枢纽。中国将变为独立国,还是沦为殖民地,不决定于第一阶段大城市之是否丧失,而决定于第二阶段全民族努力的程度。如能坚持抗战,坚持统一战线和坚持持久战,中国将在此阶段中获得转弱为强的力量。中国抗战的三幕戏,这是第二幕。由于全体演员的努力,最精彩的结幕便能很好地演出来。

   第三阶段,是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将实施战略反攻,收复失地。收复失地,主要地依靠中国自己在前阶段中准备着的和在本阶段中继续地生长着的力量。然而单有自己和力量还不够,还须依靠国际力量和敌国内部变化的援助,否则是不能胜利的。这个阶段,中国的战争已不是战略防御,而将变为战略反攻了,在现象上,并将表现为战略进攻;已不是战略内线,而将逐渐地变为战略外线。直至打到鸭绿江边,才算结束了这个战争。第三阶段是持久战的最后阶段.所谓坚持战争到底,就是要走完这个阶段的全程。这个阶段我所采取的主要作战形式仍将是运动战,但是阵地战将提到重要地位,游击战仍将辅助运动战和阵地战而起战略配合作用。根据中国政治和经济不平衡的状态,第三阶段的战略反攻,在其前一时期将不是全国整齐划一的姿态,而是带地域性的和此起彼落的姿态。

   三个阶段的形成及其递次演进,是由敌我双方力量强弱对比的发展变化所决定的。三个阶段中,敌我双方的力量都有向下向上两方面的变化。第一阶段中,我之向下的变化表现为土地、人口、经济力量、军事力量和文化机关等的缩减。向上的变化表现为战争经验的增多,军队的进步,政治的进步,人民的动员,文化朝新方向的发展,游击战的出现,国际援助的增长。向下的东西是旧的量和质,主要表现在量上。向上的东西是新的量和质,主要表现在质上。敌之向下的变化表现在几十万人的伤亡,武器弹药的消耗,士气的颓靡,国内人心的不满,贸易的缩减,巨大的战争支出,国际舆论的谴责等。向上的变化表现在他扩大了所占领土、人口和资源。敌人向上的变化具有暂时性和局部性特点。第二阶段,上述双方的变化将继续发展,大体上是日本继续向下,中国继续向上,中国将脱出劣势,日本则脱出优势,先走到平衡的地位,再走到优劣相反的地位。然后中国大体上将完成战略反攻的准备而走到实行反攻、驱敌出国的阶段。中国由劣势到平衡到优势,日本由优势到平衡到劣势,中国由防御到相持到反攻,日本由进攻到保守到退却--这就是中日战争的过程,中日战争的必然规律。

   在论证了中国的抗战为什么是持久战和持久战三阶段的发展规律之后,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怎样进行持久战和怎样争取最后胜利的问题。

   首先,揭示了主观能动性在战争中的地位与作用,强调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争取抗战的胜利、毛泽东指出,战争的胜负,固然决定于双方军事、政冶、经济、地理、战争性质、国际援助诸条件,然而不仅仅决定于这些,仅有这些,还只是有了胜负的可能性,它本身并没有分胜负。要分胜负,还须加上主观的努力,这就是指导战争和实行战争,这就是战争中的自觉的能动性。指导战争的人们不能超越客观条件许可的限度期来战争的胜利,然而可以而且必须在客观条件的限度之内,能动地争取战争的胜利。他要求抗日战争的指挥员,要在现实的客观物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提挈全军,去打倒民族的敌人,改变我国被侵略被压迫的状态,造成自由平等的新中国。

   其次,阐明了战争与政治的关系,强调要加强抗日的政治动员。毛泽东指出,战争就是政治,战争本身就是政治性质的行动,从古以来没有不带政治性的战争。战争又有其特殊性,战争不即等于一般的政治,是政治的特殊手段的继续。政治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再也不能照旧前进,于是爆发了战争,用以扫除政治道路上的障碍。"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战争是流血的政治。"中国抗日战争的政治目的是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国。如此伟大的民族革命战争,没有普遍和深入的政治动员,是不能胜利的。

   第三,论述了战争的军事目的。要求抗日战争的各级指导者要围绕这个目的去指导战争。他指出,战争的目的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目的,是战争的本质,是一切战争行动的根据,从技术行动起,到战略行动止,都是贯彻这个本质的。这个目的,又是战争的基本原则,一切技术的、战术的、战役的、战略的原理原则,一点也离不开它,它普及于战争的全体,贯彻于战争的始终。抗日战争的各级指导者,不能离开中日两国之间各种互相对立的基本因素去指导战争,也不能离开这个战争目的去指导战争。两国之间各种互相对立的基本因素展开于战争的行动中,就变成互相为了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而斗争。我们的战争,在于力求每战争取不论大小的胜利,在于力求每战解除敌人一部分武装,

  损伤敌人一部分人马器物。把这些部分地消灭敌人的成绩积累起来,成为大的战略胜利,达到最后驱散出国、保卫祖国,建设新中国的政治目的。

   第四,提出了进行持久战的具体的作战方针和原则。在第一和第二阶段,即敌之战略进攻和战略保守阶段中,我应该是战略防御中的战役和战斗的进攻战,战略持久中的战役和战斗的速决战,战略内线中的战役和战斗的外线作战。在第三阶段中,应该是战略的反攻战。战役和战斗的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是实行持久战的最好的方针,也即是所谓运动战的方针。

   实行这个方针,在主观指导上要加强主动性、灵活性和计划性。在作战形式上.第一阶段,主要是运动战,游击战和阵地战是辅助的。第二阶段,游击战上升到主要地位,而以运动战和阵地战辅助之。第三阶段,运动战再上升为主要形式,而辅之以阵地战和游击战。

   关于消耗战与歼灭战的关系,毛泽东指出,抗日战争既是消耗战又是歼灭战,战役和战斗的歼灭战是达到战略的消耗战之目的的手段。中国之能够进行持久战,用歼灭达到消耗是主要的手段。抗日战争的正确要求应该是,尽可能的歼灭战,而在一切不利于执行歼灭战的场合则执行消耗战。对于前者,用集中兵力的原则;对于后者,用分散兵力的原则。在战役指挥关系上,对于前者,用集中指挥的原则;对于后者,用分散指挥的原则。

   在抗日战争的决战问题上,毛泽东强调,一切有把握的战役和战斗应坚决地进行决战,一切无把握的战役和战斗应避免决战,赌国家命运的战略决战应根本避免。要始终坚持"执行有利决战,避免不利决战"的原则。

   最后,毛泽东论述了革新军制,实现武器装备现代化及动员民众的问题,提出了"兵民是胜利之本"的重要命题。 (建明)  

转自《解放军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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