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抗美援朝战争实践到积极防御国防战略确定

   抗美援朝战争是新中国成立后为保卫国家安全所进行的第一场国际性的反侵略战争,指导战争的总的战略思想,仍然是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在长期的中国革命战争中,毛泽东为我党我军制定了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这一方针适应了中国革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和本国反动势力的压迫,进行带有防御性质的革命战争的需要,因而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是我军作战总的战略指导方针。

   新中国建立以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我国的对内对外政策,决定了我国决不会去掠夺别国的领土和财富,只需要保卫我国自身的安全和利益。这一政治需要,决定了我国必须继续坚持防御战略,采取积极防御的国防战略方针。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决心出兵朝鲜,正是应付美国侵略我国领土台湾和我国邻邦朝鲜的一种自卫性的防御行为;我军在出兵入朝后的作战指导方针,都是服务于积极防御的战略目标。当战争一旦停止而且停战局面稳定,中国便于1958年从朝鲜全部撤军,坚持实行不在国外常驻一兵一卒的原则。不过由于抗美援朝战争时的历史条件与以往相比已有了很大不同,毛泽东军事思想中关于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通过战争的实践又有了许多新的发展。

   早在三十年代,毛泽东就对积极防御的实质及其基本的作战原则作了系统的阐述,强调在战略上处于防御姿态的条件下在战役和战斗中争取主动,以积极的攻势防御来消灭敌人。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前夕,当敌人不顾我国政府的一再警告,把战火烧到鸭绿江边,志愿军才入朝作战,体现了后发制人的原则,使我国在政治上处于有利地位;志愿军入朝后,又首先以运动战为主要作战形式实行了战略反攻,转入战略防御阶段后仍以战术性的反击为主,寓防于攻,使攻防有机地结合起来;志愿军在战略上实行"持久作战"方针的同时,在各个具体的战斗中又一向强调了速战速决的原则。这些都是在新条件下对毛泽东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具体运用。

   由于抗美援朝战争是一场国际性的现代化局部战争,具有一些与以往国内战争不同的特点,决定了我军在贯彻实施积极防御的战略时也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因此,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军委和志愿军领导在实行积极防御战略的同时,又积累和总结经验,在以下几个主要原则上有了新的发展--

   在战略上"后发制人"的前提下,要努力争取达成战役和战斗中先发制人的突然性,并要注意在战争初期夺取有利地位。我国进行的战争具有防御性质,这决定了我国不主动进攻他国,在战略上要后发制人。可是现代战争中军队的机动性和打击手段日益提高,如果在作战中不能以突然性、隐蔽性先发制人,就难免要被动挨打。志愿军举行第一次战役前,毛泽东就强调要"利用敌人完全没有料到的突然性,"予敌人以突然打击。在战争初期,中央军委和志愿军首长正确把握战争进程,乘敌之隙,首先以运动战为主要作战形式,实行战略反攻,将敌赶到三八线以南,从而使我军取得有利的战略地位。否则,开战前就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和作战企图,让敌人预有准备,战争初期就很难取得这样的战果,战争后期再进行战略反攻则更为困难。实践证明,战争初期力求以战略上的突然性达成战役战斗的先发制人的突然性,对于在现代战争条件下坚持积极防御战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在作战原则上,变"诱敌深入"为坚守防御。在过去的国内革命战争中,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没有全国政权,根据地内也没有多少工业基础,因此可以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当时敌军的机动能力一般弱于我军,诱其深入还便于我军机动兵力予以歼灭。可是新中国统一的国家政权建立以后,我国有许多大中城市和战略要地需要守备,如轻易放弃将对战争造成不利影响。我军进入朝鲜后,朝鲜北部的战略纵深又比较小,如诱敌深入我军即难在朝鲜境内回旋。另外,有现代化装备的敌军机动能力强,如让其长驱直入,不仅难以在运动中歼灭,反而会对我方大纵深实施突贯。中共中央决心出兵抗美援朝的一项重要考虑,就是防止敌突入我国工业中心东北。毛泽东在志愿军入朝前,就提出坚守防御的要求,提出:"在平壤、元山铁路线以北德川、宁远公路线以南地区构筑两道至三道防御阵线。如敌来攻则在阵地前面分割歼灭之"。志愿军转入战略防御后,无论在正面战线还是在东西海岸,中央军委都强调要采取顶住敌人的方针,放弃过去诱敌深入的传统战法。实践证明,在当时的情况下,实行这种坚守防御,更有利于实现积极防御的战略总方针。

   在作战方法上,给集中兵力歼灭敌人增添新的内容,并以歼灭战、击溃战和消耗战相互配合。在过去的国内革命战争中,我军贯彻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是以战役战斗的速决的歼灭战为主要手段。较少打击溃战,并一直避免打消耗战。我军过去在国内战争中打歼灭战时,由于敌我双方在装备上的差距还不十分悬殊,我方在兵力的数量上形成几倍于敌的优势,一般就可以求得歼灭敌军。可是到了朝鲜战场上,面对具有立体化作战手段的敌军,我军只靠集中优势兵力而无优势火力,就很难达成歼灭战。过于追求打大歼灭战,势必在局部地区集中密集的兵力,反而易遭敌人大规模杀伤兵器的突击,招致重大伤亡。通过总结运动战期间我军未能歼灭敌人重兵集团的经验经验教训后,毛泽东提出了以敌营、团为目标,打小歼灭战的方针,以后又强调在进行歼灭战时要注意达成火力上的优势。1952年10月,毛泽东在《祝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重大胜利》一文中,即要求"在若干个被选定的战术要点上,集中我军的优势兵力火力,采取突然动作,对成排成连成营的敌军,给以全部和大部歼灭的打击"。同时,在达成歼灭战比较困难,我军武器装备又能得到后方的补充,而不必再依赖打歼灭战缴获敌人装备以补充自己的情况下,志愿军也注意在对全局有利时,打一些击溃战和消耗战。志愿军在战略防御阶段进行的阵地防御时所打的一些消耗战和击溃战,也达到了大量消耗敌人并促其厌战的结果,对于实现我方积极防御的战略目标仍起到了重要作用。战争的实践证明,在现代战争条件下形成兵力、火力和其他技术条件上的全面优势,是达成歼灭战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在不具备打歼灭战的条件时,打好击溃战和消耗战也是必要的,尤其是在作战目标有限的现代局部战争中更是如此。

   在战场建设上,在讲求群众条件的同时要搞好阵地工程建设。在过去的国内革命战争中实施积极防御时,毛泽东一直强调战场条件。但是由于当时的客观条件所限,战场条件主要是指群众条件,即靠发动群众创造有利于我的良好战场。在朝鲜战场上,由于敌人拥有大规模的杀伤手段,我军野战生存条件极为困难,战场上的工事条件显得空前重要。志愿军除了继续发扬依靠当地群众的传统外,还特别注重了战场的工程建设。战争期间,志愿军大力构筑坑道,在朝鲜北部形式了坚固的"地下长城",并且建设了道路、仓库和通信系统等设施,从而大大减杀了敌人武器装备的优势,减少了我军的伤亡和物资损失,对于完成积极防御的任务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过抗美援朝战争,国防工程的建设成为我国国防建设的一项重大课题,也作为实现积极防御战略的一种重要手段。

转自《解放军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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