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办民兵和全民皆兵思想

   实行全民皆兵的提法,最早出现于1958年7月2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扩大会议决议中。决议提出,必须积极积蓄和壮大后备力量,贯彻执行把预备役和民兵合而为一、实现全民皆兵的方针。为实现全民皆兵,决议改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附则明确的工厂、矿山、商店、公私企业等单位和大、中城市市区内不建立民兵组织的规定,强调除基干民兵的纺织和装备必须加强外,无论城市、农村,无论学校、企业、机关、街道,凡符合一定年龄的公民,必须逐步做到人人接受军事训练,人人学会使用普通武器,彻底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可以看出,此时军委所讲的全民皆兵,是建立在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基础之上的。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关于全民皆兵组织形式的提法发生了变化,只讲民兵组织,未提预备役问题。《决定》指出,为了保卫我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和社会主义建设,保卫远东和世界的和平,制止和打败帝国主义的侵略,我国需要拥有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这支武装力量,除了必须建设强大的常规部队和特种技术部队外,还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把能拿武器的男女公民武装起来,以民兵组织的形式,实行全民皆兵。平时担负保卫生产、维护社会治安,战时成为补充组建野战军的人力基础和野战军作战的有力助手。

   全民皆兵思想的提出,就其理论渊源而言,是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拓展。20世纪5O年代后,毛泽东一直十分注意研究各国反侵略战争的经验,进一步阐发他的人民战争思想。1953年9月12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讲到抗美援朝战争时指出:"我们的经验是,依靠人民,再加上一个比较正确的领导,就可以用我们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的敌人。"1956年7月14日,毛泽东在向危地马拉前总统阿木斯谈到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时指出:"还是照这个规律:力量小的,同人民联系的,强;力量大的,反人民的,弱"后来,毛泽东又进一步指出:"国家不分大小,只要充分动员人民,坚决依靠人民,进行人民战争,任何强大的敌人都是可以打败的。"毛泽东的这些论断,揭示了现代条件下反侵略战争的基本规律,为全党全军认识和筹划我国国防力量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全民皆兵成为其自然的结论。

   全民皆兵思想的提出,就其历史背景而言,是同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从外部环境看,当时出现了这样两种情况:一是1958年7月美国出兵入侵黎巴嫩,这不仅造成了中东地区的紧张局势,而且对其他新独立国家形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新中国成立后,美国政府一直对我采取敌视政策,因此我国感受到的压力尤大;二是美国的举动刺激了蒋介石自逃到台湾后一直未放弃的"反攻大陆"、重新夺回失去的政权的企图。7月17日,国民党军队宣布处于"特别紧急状态",准备进行更大的军事冒险。战争形势紧张,要求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应付突然事变的充分准备。我们的主要对手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帝国主义,它有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又掌握着原子弹这种大规模的杀人武器。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不发达,军队武器装备非常落后,对付这样的敌人,最有效的选择只能是充分地动员群众、武装群众,用人民战争打败它。当时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都是由此出发来提出和认识国防问题的。1958年9月,毛泽东在对新华社记者谈话时指出:"民兵师的组织很好,应当推广。""帝国主义者如此欺负我们,这是需要认真对付的。我们不但要有强大的正规军,我们还要大办民兵师。这样,在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时候,就会使他们寸步难行。"12月9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在说明要点中更明确地指出,实行全民皆兵,是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对付帝国主义可能发动新战争的一个根本措施,有了这一条,我们的心也就扎实得多了。1959年,毛泽东又说,我们没有原子弹和氢弹,我们还是靠民兵,甚至还靠小米加步枪。

   从内部环境看,1958年人民公社的出现及其迅速普及,为实行全民皆兵提供了客观条件。《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说得很明确:"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已进到人民公社的时代,为实现全民皆兵提供了空前优越的条件。因此,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把生产、工作、学习的组织军事化,把全民武装起来,工、农、商、学、兵结为一体,实行全民皆兵,把军队的后备力量建立在全民的基础上,这对生产建设和国防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战略意义。"

   除上述原因外,全民皆兵思想的提出及其迅速贯彻,又同毛泽东和军队领导人当时对未来战争特点的认识有一定关系。如军委1959年11月25日关于民兵工作问题给中央的请示报告即认为,近代战争将是导弹与氢武器的战争,它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工矿重点、交通枢纽地区的破坏是很大的。我们对付这种战争,必须实行全民防御,建立全民防御网;而这种全民防御网,又必须依靠民兵。1960年1月11日,贺龙在全国民兵工作会议上也说:"从现代战争观点来看,离开民兵是绝对不行的。所谓现代战争,就是原子弹、氢弹的战争。敌人当然会在陆海边防登陆的,但是首先他会以导弹、原子弹摧毁我们重要的军事、政治、经济目标,继之使用空降兵占领重要城镇和交通枢纽,把我们分割开来。这样战争就很难按部就班地由外线到内线,而将是普遍地展开。这是全民战争的问题,绝不是一线防御,而是要全面防御。""实行全民皆兵以后,我们就不怕敌人的空袭、空降,也不怕敌人的原子弹。""我们对付将来在新条件下的战争,必须实行全民防御,建立全民防御网。而这种全民防御网,又必须依靠民兵,才能有真正的铜墙铁壁的防御。"1960年2月,叶剑英在军委扩大会议上发言时也指出,未来战争一旦爆发,其规模之大、战争空间之广阔、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将是空前的。战争不仅是复杂的、残酷的,而且是长期的。要支持这种战争,必须有强大的后备昨量,必须组织全民的防御网,必须把各种斗争(武装的、非武装的,即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抵御敌人来自任何方面的进攻(空中的、地面的、水面的),并战胜敌人。因此民兵具有伟大的战略作用,它不仅是常备军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兵力来源,而且是组织全民防御网的基础。

   如何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这是五十年代后党中央和毛泽东思考的问题。当时提出全民皆兵,同这种思考也有密切的联系。1959年11月军委关于民兵工作问题给中央的请示报告就指出,民兵工作搞好了,就可以减少常备军,腾出钱来搞特种技术武器,培养干部,培养技术兵;至于战时所需要的大量步兵,可以从民兵中动员,要多少就有多少。

   什么是全民皆兵呢?《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指出,全民皆兵就是以人民公社为单位,逐步实行全民武装。除了地、富、反、坏、右和残疾人员外,把年满16岁至50岁的能拿武器的男女公民,都组织在民兵之内。在农村、根据生产组织情况和民兵多少,以基干民兵为主,编为民兵大队、中队、小队。在城市,以厂矿、企业、学校、机关为单位,或者视城市人民公社组织的形式,建立民兵组织。这种武器起来的人民,既是民,又是兵,既是生产队、学习队、工作队,又是战斗队。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自1958年起,全国各地开始了民兵师组建工作,民兵数量迅速增长起来,很快突破亿人。为了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1959年12月成立了以罗荣桓为组长的军委民兵工作组,地方县以上各级政府也相应成立了民兵工作组。1961年7月,军委民兵工作组改建为军委人民武装委员会。12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决定县以上各级民兵工作组均改为人民武装委员会。

   为贯彻党中央和毛泽东实行全民皆兵的指示,军委在六十年代初又提出了一手抓尖端、一手抓民兵的国防建设总方针。此后,民兵工作一直被列为国防建设的重点之一。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大抓民兵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忽略乃至取消了预备役和正规化动员体系的建设;二是受大跃进思潮影响,民兵工作一哄而起,不注重效果,不少民兵组织成了空架子。针对后一种情况,军委关于1961年国防建设工作纲要提出,民兵工作主要是巩固和提高民兵的组织和作用,不再强调组织的发展。

   毛泽东也发现了大办民兵师中的一些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落实"的要求。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指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民兵武器要修理好。天上掉下来的、地下冒出来的,怎样对付,要有些办法。"1964年6月16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大区第一书记会议上谈到军事问题时,再次强调民兵工作要抓好"三落实"。他指出:要把民兵工作好好整顿一下,一个组织,一个政治,一个军事、组织,就是有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有战士,有班长、有排,有连,要有兵有官。政治,就是要做政治工作。有政治部,有政委,有教导员,有指导员,做人的工作。要讲清楚,打起仗来不要慌张,一慌张还打仗?无论是打枪、打炮、打原子弹,都不要慌张。军事,就是要有手榴弹,有轻武器。趁和平时期,要搞点枪,基本的是每省要搞一个兵工厂。"三落实"抓住了当时民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推动民兵建设朝着健康方向发展有重要意义。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中央军委于60年代初作出决定,强调要把贯彻"三落实"作为今后民兵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建设方向。

转自《解放军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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