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亲自批准公开枪毙八路军军官的前后

视频《毛泽东严惩黄克功》

在我党我军的历史上,毛主席亲自批准死刑的案件并不多,而一名与他患难与共,从井冈山就开始追随他的一位八路军军官,却因犯罪被毛主席亲自批准公开枪毙,这位八路军军官就是黄克功。

这是在1937年的延安,当时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黄克功桃色事件”。毛泽东“挥泪斩马谡”,一个勇冠三军的红军将领被公审枪毙了。

爱情的裂痕

一、二、四方面军在陕北会师时,黄克功已是一位身经百战的旅长。少年时代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是“老井冈”中留下来不多的将领。当时,黄克功仅仅26岁,年轻、英俊、身材修长,笑起来很有感染力,加上其丰厚的经历,很受人的追捧。

刘茜当时才十五六岁,为了革命来到延安。她容貌清秀,被分到抗日军政大学四队学习,队长就是黄克功。刘茜选择了黄克功。刘茜开始和黄克功谈恋爱后,又把爱情转向了另一个人。出现这种情况,当时有人作了分析,可能是黄克功追得太猛抓得太紧,也有人猜测与黄克功的某些生活习惯譬如不刷牙漱口有关。至于黄克功平时爱挂在嘴边的口头禅“老子当年”之类的,也引起她的反感。

夜幕下的沙滩枪声

已调到陕北公学的刘茜,给黄克功捎了封信,构成黄克功去找她的契机。1937年10月5日晚饭后,黄克功将心爱的白郎宁手枪装进口袋,正巧,抗大训练部的干部黄志勇饭后在溜达,黄克功便拉着他向陕北公学走去。就在公学门前的河边,黄克功遇到刘茜等一群学员。学员们见到队长,都很客气。刘茜却没吭声,冷冷地望着他。

黄克功随即招呼刘茜:“咱们走走好吗?”陕北公学的女学员走了,黄志勇也借故走了。

“砰!”—阵风卷起。“砰!”又一阵风掠过。

枪声在风中很沉闷,没人注意到。第二天一早,人们在河滩上发现了刘茜的尸体。肋下一枪,头部一枪,面部模糊,全是血。

那—夜,黄克功回来很晚。细心的警卫员发现首长几乎是彻夜辗转。早上擦武器时,枪有射击过的痕迹。找出首长晚上换下的衣服,也发现有血迹。此外,更使他生疑的是,有位陕北公学的女学员来问黄克功知不知道刘茜昨晚在哪里?他假装不知,但神色很紧张。早晨天一亮,还发现他站在一道高墙上向河边张望……当警卫员接到保安处的通报后,便向校部作了汇报。

领导找黄克功谈话,他已恢复了理智,并如实坦白了犯罪经过。

黄克功那天晚上同刘茜在河滩上面对面站立了一阵后,便开始对刘茜另有所爱进行责备。在他看来,自己身经百战从没有失败过,哪能在这场爱的战役中失败。他不服输。他责备她,要她回心转意,甚至骂她。但他面对的是他从没遇到过的对手。她不但没有悔意,反而声称他们之间不存在婚约,双方都有权找所爱的人。

“要不是爱上别人就宣布咱俩结婚。” 黄克功看着刘茜灰布帽下的眸子,带着嘲弄、轻视的目光。他拔出了枪,拉住她的一只胳膊:“你答应不答应?”他试图使她在枪口下改变主意,没想到她那眸子里的目光更锋利、更仇恨和冰凉了,这使他感到了绝望。
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黄克功的脸上,他颤抖了一下。刘茜捂住肋间,但她那冰冷的目光还在抽打他……

他又把枪口对准了她的脑门,枪响了。

从河滩上归来,黄克功篡改了刘茜的来信日期。然而当他坦白这—切时,一场噩梦才清醒过来。抗大副校长罗瑞卿,望着面前没有表情的青年战将,心情很沉重。罗瑞卿多么喜欢这个在战场上以一当十、以—当百的年轻人啊。他可是在革命战争中生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精英啊!他很痛苦地拿起了给毛泽东的电话……

高等法院将黄克功收监。

案情牵动四方

这种骇人听闻的案件,在当时的延安是绝无仅有的。—时间,人们议论纷纷。

——黄克功自恃有功、无视法纪、杀人必须偿命。老人们嘴里这样坚定地说,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

——然而不少人也纷纷出面讲情,有一些老井冈也通过不同渠道向毛泽东讲情,毛泽东不为所动。

终于,黄克功案件交给了人民公审。来自各学校、部队和机关的万余人按指定地点静静地坐着。延河水轻缓地在流淌。

金铁群和吉汉杰是最后到会场的。他俩都看见在不远的延河对岸,毛泽东和张闻天朝这里张望着。直到审判大会快要开始时,毛泽东才背着双手,低着头走开……

陕甘宁高等法院刑庭的法官、陪审员、起诉人、证人、辩护人和法警进入了会场。刑庭审判长雷经天等人,各就各位。宣布开庭后,起诉人与证人先向大会陈述了黄克功事件的全部细节。随后,各单位代表发表了对这一事件的分析、要求,以及结论性的群众意见,然后等着法庭审判。黄克功被带了上来。


当法官让他发表个人申诉时,他只坦白交代了他的犯罪经过,并作了扼要的检讨。他唯一申诉的就是一句话:“她破坏婚约是污辱革命军人。”声音不高,但整个会场却听得清清楚楚。

审判长特意问他:“在哪些战斗中受过伤、挂过彩?”人们从他敞开的衬衣里,看到他从臂部到腿部伤疤连着伤疤,犹如打结的老树皮。他历数了许多战斗的地名。最后,他用真诚的目光望着审判长,请求让他讲述最后一个愿望:“……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如果允许,给我一挺机关枪,由执法队督阵,我要死在同敌人的拼杀中。如果不合刑律,那就算了。”

黄克功的声音越来越低,但那低沉的声音充满感染力。人们沉浸在这一段真挚的话语里,默不作声。休庭片刻后重新开庭,审判长庄严地、一字一顿地宣布了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判决时,黄克功就像等待出征的时刻到了,他拉了拉衬衣角,平静地将会场看了一眼,然后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举起一只胳膊高喊:

“中华民族解放万岁!”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中国共产党万岁!”

左边的那位法警下意识地拉下了他的胳膊。他低声说:“为什么不让喊口号呢?”随后,他再次向天空望了一眼,便跟着行刑队,穿过坐在东北侧的人群,向刑场走去。

毛泽东来信如惊雷

就在黄克功走到会场边时,只见一匹快马在会场外停下,一位工作人员翻身下马,径直向雷经天走去。雷经天起来接过那位工作人员送上来的一件东西。主席台上先传出声音:“信,毛主席的信。”那声音很小。很快,“毛主席的信”像风一般传遍会场。黄克功在会场边也听到了。他自己停住了脚步,他比任何人都关心这封信。原来,他在审判前,专门给毛泽东写了—封信,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请毛主席定夺。

大会主持人招手让黄克功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因为信中建议要当着黄克功本人的面,向公审大会宣读——
雷经天同志: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随着雷经天的声音停止,大家再将目光转向黄克功时,他才如梦一般醒来,高高地扬起头,然后又高呼那三句口号。这—次法警没有阻拦他。他连呼了三遍,呼罢,跟着行刑队重新走出会场。

案件影响深远

当时的延安正处于不断发展的时期,成为了拯救国家和人民命运的希望,象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着不少热血知识青年和进步人士不远千里,历经艰难,慕名来到延安参加革命。当时涌向延安的人群络绎不绝,成份也相当复杂,而且知识分子颇多。“黄克功案”的出现,正是抗日战争的初始阶段,形势严峻,国家危难、民族危亡都处在了关键时刻,而其行为无疑是对延安这座新兴城市和革命希望城市的打击,由于其身份的特殊和功勋卓著,在此案的问题上,共产党的态度如何?直接影响到延安军民的情绪。而毛泽东的坚决果断,“挥泪斩马谡”,平息了人们的疑惑,重申了共产党及军队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此后,延安风气始终井然有序。
------------------
毛主席为什么一定要处死黄克功 :
抗日战争爆发不久,陕甘宁边区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革命功臣为了逼婚枪杀进步青年的恶性案件。被害人是年仅16岁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凶手是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时年26岁。黄克功功名显赫,少年参加红军,经历过艰苦卓绝的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负过伤,流过血,曾经在山西带领一个营消灭敌人一个团,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有的人为此动了侧隐之心,认为他一时感情冲动杀害刘茜,已经损失了一份革命力量,不能再杀黄克功,应该让他戴罪杀敌,将功赎罪。黄也心存幻想,充满感情地给毛主席写了一封信,表示自己宁愿拿着冲锋枪,在执法队的监督下,向日寇冲锋陷阵,让一腔热血倾洒在战场上,也不愿死在自己的法场上。一时间,万众瞩目宝塔山。
   毛主席收到黄克功的信后久久不说一句话,在校长室里一边抽烟,一边踱步,足足有三个小时。他在痛苦地思考、在抉择。终于,他提起笔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此案的法庭审判长雷经天写了一封信,痛下决心,表示必须处死黄克功,并要求在宣读判决时宣读这封信。毛主席写完信当众泪流满面,黄克功毕竟是一个在井冈山就跟随他干革命的红小鬼。据说,毛主席当众流泪只有两次,另一次是自己的儿子牺牲在朝鲜战场上。
   毛主席一定要处死黄克功,当然体现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容法外施恩的刑罚原则。但是更深刻的意义在于,它充分体现了刑罚必定性的法律理念。虽然黄克功已经表明自己要在执法队的监督下战死沙场,将功补过,但毛主席没有同意。因为,既然已经犯罪就一定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任何其它的形式都不足以代替法律的制裁。否则法律的尊严就不复存在,法律的威慑力就无从体现,就会有一个又一个的“黄克功”在可以将功补过的幻想下践踏法律、破坏法律,最终导致法律的虚无和法律威信的荡然无存。“言而无信,不知其可”,毛主席深深地懂得这个道理,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五十多年,但其中折射出来的刑罚思想和理念在今天仍然具有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犯罪就一定要受到惩罚,刑罚的必定性是法律的生命,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观念。据报道,前不久,美国俄勒冈州司法官员正在研究为一个肾功能严重衰竭的死刑犯无偿移植一个肾,手术费高达10万美元。如果不进行肾移植,这个死刑犯肯定活不到执行死刑的那一天。而在此前,为了给他做血液透析,州司法当局每年都要拿出12万美元。对死刑犯进行疾病救治通常认为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行为。不仅是我国,即使在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等也得到了认可,可以说,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道主义待遇已经成为各国通行的一项司法原则。
   为什么要通过做肾移植手术,以保全死刑犯的生命?除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之外,它还告诉人们一种法治理念和民众对于法律的一种敬畏精神。因为如果没有这名死刑犯,俄勒冈州已经启动的一项刑事司法程序将无法终结,作恶之人将不能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语中的。正是刑罚的必定性让毛主席痛下决心,一定要处死黄克功。它让刑罚的功能从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也让法律在人民的心目中树起了一座丰碑。这种对于法律尊严至上的无比敬畏感正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沈阳刘涌的判决经过一浪高过一浪的全国式的大讨论,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日前刘涌已被执行死刑。尘埃落定,一切归于平静。因为杀害妻子并肢解尸体的浙江省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建平一审被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但有近200人上书法院,要求法外开恩,理由是他为中国的纺织事业作出过突出贡献。二审经过半年多的时间,12月15日,浙江省高级法院才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核准对徐建平的死刑判决。12月25日,对徐验明正身,注射执行死刑。如此多的案例,如此曲折的刑罚过程让我们久久回味。其实认真思索一下毛主席一定要处死黄克功的故事,我们也许就没有了这许多的刑罚上的困惑。

   (作者系辽宁省喀左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122300)
人民网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