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普卢塔克对伊壁鸠鲁神学的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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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的不死]
[1.论宗教的封建主义。庸众的地狱]
考察仍然分为“不公正的人和坏人”,其次是“众人和未开化的人”,最后是“正直的人和明智的人”(同上书,第1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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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死后灵魂长存说的关系。这种用固定的质的区别进行分类的做法就已说明,普卢塔克对伊壁鸠鲁的不理解达到了何等地步,因为伊壁鸠鲁作为哲学家一般地考察了人类灵魂的本质关系。
对于不公正的人还是用恐惧作为感化手段,可见阴间的恐怖对于感性意识还是证明有效的。我们已经考察过这种非难了。既然在恐惧中,而且是在内心的、无法抑制的恐惧中,人被降低为动物,那么把动物关在笼中,无论怎样关法,对它来说反正都是一样的。
现在我们再说“众人”的观点,尽管归根到底只有少数人不持这种观点,真正讲来,所有的人——“可以毫不夸大地说,所有的人”——都发誓忠于这面旗帜。
“众人尽管也对阴间感到恐惧,可是被神话激起的对于不死的希望和对于生存的渴望这种一切欲望中最古老和最强烈的欲望,却使他们充满了这样大的欢乐和兴奋,以致压倒了这种幼稚的恐惧(第1104页)。那些失去儿女、妻子和朋友的人宁愿他们存在和居留在某个地方,哪怕他们过着苦难的日子也好,而不愿他们完全死亡、被消灭和变为乌有。因此他们总乐意听到人家这样说到死者:他移居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或者他改变了自己的住处,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说法,按照这些说法,死亡并不是消灭,而是灵魂住所的改变(第1104页)。当他们听到说死者‘死亡了’,‘消灭了’,‘不再存在了’时,他们便恐惧起来。而那些说‘我们,人,只生一次,谁也不会生两次’的人,则给了他们决定性的打击……于是他们便认为现在的生活和永恒比较起来意义甚微,或者更正确些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们便苟且偷安,虚度年华;他们由于胆小而轻视美德和活动,并且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朝生夕灭,很不稳定,不能有所作为[第1104页]。须知失去知觉和解体,以及那种认为没有知觉的东西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的理论,都不能排除对死亡的恐惧,反而好象证实了这种恐惧。因为这正是本性所害怕的东西……也就是说,这是灵魂的毁灭,由于这种毁灭,灵魂既失掉了思维的能力,也失去了感觉的能力。伊壁鸠鲁把这说成是灵魂在虚空中的解体并分解成原子,就更进一步摧毁了对不死的希望,为了这一希望,可以毫不夸大地说,所有的人——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情愿让自己被塞卜洛士撕烂,情愿往丹纳士诸女的无底桶里倒水,只求延长自己的生存而不遭到彻底的消灭。”同上,第1105页
其实,与前一阶段并没有质的差别,不过以前以动物恐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表现为人的恐惧形式,表现为感情的形式。内容仍然一样。
有人对我们说,生存的愿望是最古老的爱的形式;当然,最抽象的因而也是最古老的爱的形式是自爱,对自己个人存在的爱。可是这实在把事情说得太露骨了,口头上又不得不加以否认,于是就用情感的假象给它罩上一轮华贵的光圈。
这样,失去妻子和儿女的人宁愿他们存在于某个地方,哪怕他们日子过得很坏,也不愿他们完全不复存在。假如只是谈到爱的话,那么应该说,个人的妻子和儿女最纯洁地保留在他的内心里,这是一种比经验的存在高得多的存在形式。但情况却不是这样。既然个人只具有经验的存在,那么妻子和儿女也仅仅具有经验的存在。因此,他宁愿知道他们在感性空间的某个地方存在着,哪怕过着苦难的日子也好,也不愿他们根本不存在;这只不过是表示,个人希望意识到自己本身的经验存在而已。爱的外衣仅仅是影子,而核心则是那赤裸裸的经验的“我”,自爱,最古老的爱的形式,它并没有更新,没有变成更具体、更理想的形式。
照普卢塔克的看法,“变化”一词听起来比“完全不复存在”要舒服些。但是,按照普鲁塔克的看法,这个变化不应是质的变化,个别的“我”应该常住在他的个别的存在中;这样一来,这个名词仅仅是它所指的事物的感性表象,但它应当表示某种相反的东西。事情的实质不应改变,而只应使它模糊不清;把它移置到奇妙的远方,只会掩盖质的飞跃,而质的任何差异都是飞跃,没有这种飞跃就没有理想性。
其次,普卢塔克认为,这种……意识
脚注1
脚 注
脚注1
手稿至此中断。——编者注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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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普卢塔克关于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人的三种范畴的神秘主义观念,他在他的《论信从伊壁鸠鲁不可能有幸福的生活》一书中发挥了这一观念。——第85、2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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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士论文的目录(见本卷第191—192页)应当由两篇组成的附录,只保存下来两个片断:即第二篇第一节的开头和作者给第一篇所有三节加的注。附录的总标题在第一个片断里是没有的,这里是根据内容加上的。这个片断的文字和关于伊壁鸠鲁哲学史的笔记三里的文字几乎完全相同(见本卷第85—88页),是由无名氏抄在一张和笔记本里的纸一样的纸上的。据此有过一种意见,认为该片断与博士论文无关,它是一部失传的研究古希腊罗马哲学的著作的一部分,显然带有草稿的性质。同时这个片断的内容和其中摘录的普卢塔克著作的引文,与保存下来的作者给附录加的注释的文字有密切联系(见本卷第281—285页)。根据现有的事实要彻底解决这个片断到底属于哪一部著作的问题目前尚无可能,因此在本卷里把它作为博士论文的组成部分予以发表。——第244页。